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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召开2020年度监事会会议

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 2021/12/31 9:29:13

  2020年12月27日,协会召开召开2020年度监事会会议,主要审议以下工作:

  一、审议协会2020年工作

  协会在辽宁省民政厅、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等有关部门的支持指导下,坚持以会员为本,以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电力行业为目标,以“服务于党和政府的工作大局、服务于广大会员、服务于辽宁全省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宗旨,与会员单位携手互动、齐心努力,勇于探索、求真务实,继续深入铺垫和充实协会服务平台的各项功能,充分发挥了桥梁纽带作用,为推动我省电力行业可持续发展做了诸多具有实效的工作。

  1、发出倡议并扎实开展疫情防控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决策部署要求,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构建全省公共卫生安全屏障,全面动员引导全省电力企业及有关单位积极依法有序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协会倡议全体会员单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要求,在省政府、省委等部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协同有关方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好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各项措施。协会工作人员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制度规定,带头学习宣传疫情防控知识,认真贯彻防疫措施。

  2、修订《国家电网东北电力调控分中心电能量计量系统数据传输技术规范》团体标准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2020年10月1日开始实施。为使协会发布的T/LEPA 1-2020《国家电网东北电力调控分中心电能量计量系统数据传输技术规范》更符合新国标的要求,协会按照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处要求,结合辽宁省标准化研究院给出的《评价报告》,于2021年1月对其进行修订,使该标准格式上更加规范,表述上更加严谨。

  3、 征集辽宁省碳减排相关专家的相关工作

  为推进我省碳减排工作,科学编制碳达峰行动方案,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辽宁省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面向全国公开征集有关专家组建“辽宁省碳减排专家团队”。

  按照辽宁省民政厅要求,协会转发《关于征集辽宁省碳减排相关专家的通知》(辽气候节减办发〔2021〕2号)给各会员及有关单位,请相关人员填写申报材料。

  本次征集采取个人申请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许多会员及有关单位积极响应,按要求向主办单位推荐。据了解,有5家会员单位推荐的6名专家候选人被受理。

  4、收缴2021年度会费

  为确保协会正常运作,促进各项业务活动的开展,更好地服务会员单位,协会根据《辽宁省电力行业协会章程》及《会费收缴标准及管理办法》,收取本年度会费。

  5、开展火电企业对标活动

  协会按照省工信厅《关于在全省火电企业开展对标活动的通知》及《全省火电企业对标实施方案》的要求,组织全省火电企业开展节能减排对标工作。持续完成定期报表工作,按照《全省火电企业对标活动实施方案》汇总省内各发电企业对标联络员报送的《全省单机容量50MW以上火电企业对标基础数据表》及《小型热电联产企业对标基础数据表》,经过整理后定期发送给各发电企业。

  6、提升会刊、官网和官微的宣传力度

  (1)会刊《辽宁电业》编印六期

  协会刊物《辽宁电业》(双月刊)2021年共出版6期(至总第89期)。旨在为会员单位提供指导工作、信息交流的窗口和平台,针对会员单位免费发放,仅供内部交流。

  (2)运营辽宁省电力行业协会官方网站

  辽宁省电力行业协会网站始建于2009年8月,在宣传产业政策、报道行业信息、交流会员经验上发挥了积极作用。本年度在日常更新的基础上,于特定重要纪念日等前夕更新版面营造节日氛围,如庆祝7月1日建党100周年、10月1日国庆节等,突出主题节日特色,增加视频宣传等。

  (3)运营辽宁省电力行业协会官方微信公众号

  在消息推送上注重可读性、实用性,以图文并茂的方式发布国家政策和协会动态。按照有关法规,每年接受微信公众平台资质审核。

  7、加强联络沟通,了解会员单位诉求

  为加强协会信息联络工作,强化与会员单位之间的密切联系与沟通,了解企业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对协会的工作建议和服务需求,拓展协会的服务能力和空间,根据会员管理条例开展信息联络工作。

  8、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

  根据《辽宁省社会组织管理条例》和《辽宁省电力行业协会章程》要求,考虑到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协会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议题为征求变更《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登记信息中协会住所等事项。

  9、迎接省民政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含本会等15家行会商会开展的抽查工作

  为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规范社会组织行为,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辽宁省社会组织管理条例》和《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发[2017]45号)规定,对含本会等15家行业协会商会开展的抽查工作。

  8月10日,辽宁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谷正贤和省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处处长修建辉等一行4人到协会本部实地检查指导,听取了协会业务、财务情况及会费收取等情况的详细介绍,检查了相关材料及账目。参加检查的领导对协会工作给予肯定,一致认为协会依法依章办会,账目清晰,会费收取规范合理,主动为企业减负,希望协会在现行工作基础上,加强创新能力建设,进一步开展有益于企业经营发展的工作,为辽宁经济发展添砖加瓦。

  10、严格遵守管理机关有关要求,依法依规办会

  严格遵循民政部门社团组织管理有关法规,健全协会理事、监事和办事机构的组织结构、人员队伍和运行机制,积极同管理机关沟通,按规定申报材料,做到依法依规办会。

  11、组织会员单位参加有关活动

  (1)组织会员单位参加中电联2021年度电力企业社会责任优秀案例征集工作

  为推动电力行业企业社会责任工作高质量发展,进一步丰富完善电力企业社会责任案例库,传播责任理念,树立责任典范,探索责任创新,协会作为推荐单位,组织会员单位参加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开展的2021年度电力行业企业文化建设成果征集工作。

  (2)组织申报2021年度电力创新奖的相关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战略,助力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促进电力行业科技和管理水平提升,进一步调动电力工作者创新创效的积极性,2021年协会继续协助开展电力创新奖评奖工作。

  (3)参与“电力精神”关键词网络投票活动

  回顾中国电力工业波澜壮阔的发展历程,电力始终与国家发展、民族复兴同频共振。长期以来,电力行业培育了“人民电业为人民”的行业宗旨和一整套优良作风,各电力企业也凝练形成了各具特色的企业精神。

  为推助电力行业高质量发展,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开展电力精神研究工作,整理出30个体现行业精神的关键词,作为本次网络投票活动的候选词汇。辽宁省电力行业协会现组织全体会员及有关单位相应号召,积极参与本次活动。

  12、协会临时搬迁办公场所

  受10月21日沈阳太原南街南七马路路口建筑物燃气爆炸事故影响,协会办公住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224号)大楼受损,局部破损严重,目前该路段处于封锁状态,已不能满足日常办公需要。在理事长单位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协会临时搬迁至沈阳市浑南区汇泉路7号泓嘉茂霖406房间办公。

  二、审议协会2022年工作计划

  1、夯实基础,稳步推进协会的建设和发展

  (1)以服务会员为宗旨,提高服务品质

  协会将进一步加强与广大会员单位的联系、沟通,帮助会员解决在政策方面以及生产、安全、管理、技术等方面的困难和诉求。

  走访会员单位,调研会员需求:协会计划根据疫情防疫情况,适时开展会员走访工作。按照以点带面的原则,通过对省内五大发电集团辽宁区域分公司及其他重点发电企业的走访,了解企业对协会的诉求和建议,进一步调整协会工作思路和措施。

  继续开展会员间的交流活动,提高会员工作水平:2022年计划组织专题学习、调研、考察,在安全生产、信息联络人员素质能力提升等专业领域组织相关人员培训交流。

  (2)加强协会刊物和网站、微信公众号建设

  丰富《辽宁电业》内容,增强可读性及技术性:在《辽宁电业》中增加有关创新发展、节能环保等行业热点的信息报道,更多地反映中小电力企业的信息和广大干部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同时在版面设计上尽可能采用图文并茂的形式。

  改版升级协会网站:2022年,加强信息报道的及时性,并结合行业与协会的发展对固定版面进行优化和调整,使协会网站紧贴当前行业形势,跟紧行业需求,更好地展示辽宁电力行业形象。

  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的宣传作用:着力信息更新的时效性,在主推国家政策和协会动态的基础上,重点推送职工关注的行业热点和焦点问题有关信息。

  (3)稳定发展会员,理顺会员关系,壮大会员队伍

  2、拓展业务工作

  (1)面向电力行业深化改革开展课题调研

  以战略目标引领,以实际问题为导向,适时组织专家研究新课题,探讨如何更好地解决问题,促进全省电力行业的和谐共赢、可持续健康发展。

  (2)继续深入开展全省火电企业对标工作

  适时召开全省火电企业对标会议,听取企业诉求,扩展对标思路,进一步健全完善协会对标体制机制,更好的降低我省火电企业能耗,助力企业发展。开展火电企业相关培训教育工作。

  (3)扎实开展风电各项工作

  开展风电行业调研.

  开展风电、光伏员工技术培训:结合当前电力行业形势及风电、光伏企业的实际需求,2022年协会将根据实际需求筹备班组建设、企业管理、运维技术、先进技术等培训工作,提高培训针对性。

  建立风电公司联络员体系,建立辽宁风电专家库,为风电企业发展服务。

  (4)策划举办“碳排放权交易及碳资产管理”公益讲座

  (5)持续推进团体标准发布实施工作

  发布团体标准以推进我省乃至东北地区电力行业的规范有序发展。

  (6)加强与兄弟协会的交流合作

  同省内省外各兄弟协会加强联络与沟通,互相取长补短,互通有无,完善服务体系。

  (7)完成行业指导部门交办的有关工作任务。

  三、审议协会2020年财务收支情况报告

  经全体监事举手表决,一致通过以上议题。

  监事会认为协会各项决策合法、规范,认真履行了第三次会员大会的各项决议,各位领导工作勤勉努力,工作运行正常,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协会章程或者有损害会员及行业利益的行为。协会财务制度健全、内控机制健全、财务状况良好。会费收支情况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协会的财务状况,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协会的财务情况。